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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200余株野生兰花安新家
我爱幽兰异众芳,不将颜色媚春阳。 西风寒露深林下,任是无人也自香。 〔明〕薛纲 1月20日,腾冲市人民法院联合腾冲市人民检察院、腾冲市公安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督促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涉案208株野生兰花进行适生环境移栽,助力野生兰花回归大自然。 2023年3月至6月,居住于腾冲市界头镇的刘某某、王某某等五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采挖、收购野生兰花206株,经鉴定,涉案206株野生兰科植物中21株春兰、58株束花石斛均为国家二级保护...